生命的場景:生命的冠冕
品格人物:參孫
品格:不體貼肉體


一、生命的場景:黑暗中的「太陽之子」

那是一段黑暗的日子。以色列人已經進入應許之地,卻沒有照神的話,把迦南人完全趕走,反而讓他們住在自己中間,還學了他們拜偶像的習慣。神說過:「他們必作你們肋下的荊棘,他們的神必成為你們的網羅。」當以色列人離棄耶和華,去叩拜別的神,神就把他們交在仇敵手中,讓他們嘗一嘗被轄制、被羞辱的滋味。他們痛苦了,才想起自己有一位真神,哭著禱告求救,神就為他們興起一位又一位拯救者,這些人叫做「士師」。

參孫,就是在這樣的時代被生出來。神要給這個黑暗的世代一個「太陽之子」,叫他的生命像一輪烈日,照亮被非利士人欺壓的以色列。


二、故事:戴著冠冕的小太陽

1. 被揀選的孩子

有一個瑣拉人,名叫瑪挪亞,他的妻子多年不生。有一天,耶和華的使者向她顯現,說:「你要懷孕生一個兒子。從現在起,清酒濃酒都不可喝,不潔淨的東西都不可吃。這孩子一生要歸給我作拿細耳人
不可剃他的頭髮。他要起頭拯救以色列人,脫離非利士人的手。」孩子果然出生了。父母望著這個皮膚黝黑、眼神明亮的男嬰,說:「神賜給我們一個陽光之子,
就叫他──參孫吧。」

從小,參孫的頭髮從來沒有剃過。父親一再叮嚀他:「這是你和神之間的記號。你是拿細耳人,要分別為聖,不能亂喝酒,不能碰死屍,也不能剃頭。這是你一生的秘密。」同伴卻常笑他:「長頭髮的男生,像女生一樣。」參孫皺起眉頭,拳頭握得緊緊的。他一出手,就打得同伴哇哇叫。他力氣驚人,脾氣也驚人。這個小太陽,從小就很炙熱。


2. 情慾帶路:從獅子到蜜,再到謎語

參孫長大,有一天來到非利士人的城亭拿,看見一個女子,就喜歡上她。他回家對父親說:「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,你去把她娶來給我作妻子。」父親阻止他:「我們的族中沒有女子可娶嗎?你怎麼偏要娶那沒有受割禮的非利士人呢?」

參孫卻說:「她合我的眼,我就要她。」這句話說得很重:他看重的是自己的感覺,不是神的約。在去亭拿的路上,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咆哮。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他,他竟赤手空拳把獅子撕裂。

過了些日子,他再經過那裡,發現獅子屍身裡竟然有一窩蜜蜂和蜂蜜。他伸手挖出蜂蜜,一邊走一邊吃,又拿給父母吃,卻沒有告訴他們,蜂蜜是從死獅子裡挖出來的。拿細耳人原本不該碰死屍,但他已經不太在意這些界線了。

婚宴上,他出了一個謎語:「吃的從吃者出來,甜的從強者出來。」凡七日,非利士人都猜不出來,
就去威脅他的新娘要套出答案。新娘哭哭啼啼地纏了他七天,參孫被吵得心煩,只好說出秘密。

第七天,賓客得意洋洋地說出謎底:「有什麼比蜜還甜?有什麼比獅子還強?」參孫大怒,覺得自己被出賣,就下去擊殺三十個非利士人,奪了他們的衣服,拿來送給那些猜中謎語的人。這是一個很可怕的畫面:他不願為自己草率的賭注負責,只想到「面子」和「輸不起」,就用別人的性命來買單。


3. 烈火蔓延:狐狸、禾場和報復

過了一段時間,參孫回來想見妻子,卻發現岳父已把她改嫁給伴郎。他怒火中燒,抓了三百隻狐狸,把兩兩的尾巴綁在一起,中間繫上火把,放進非利士人的禾場。稻穀、葡萄園、橄欖園、莊稼……在夜色中全部化成火海。

非利士人同樣用火報復,燒死了他的岳父和女子。參孫又起來擊殺許多非利士人。以色列人被牽連,非利士軍隊壓境,要猶大人交出參孫。猶大人只好對參孫說:「你連累我們。我們把你綁起來交出去,否則我們全族都要遭殃。」參孫答應了,只要求他們不要親手殺他。

當他被新繩捆著送上山崗,非利士人大聲歡呼。耶和華的靈再一次感動他,繩子像被火燒斷一樣從他身上掉落,他順手抓起一塊驢腮骨,擊殺了一千個非利士人。那一天,他用的仍然只是一塊骨頭,卻成了眾人聞風喪膽的大力士。但這種勝利,沒有讓他的心更接近神。


4. 大利拉:最後的試探

參孫喜歡在敵人的城市遊走,曾經到迦薩找妓女,也曾在半夜把迦薩城門連門框一起扛走,像是在向仇敵炫耀自己的力量。後來,他愛上一個女子,名叫大利拉。非利士人的首領收買她,說:「去探出他大力的秘密。如果你能幫我們抓住他,每個人都給你銀子。」

大利拉三次騙他:

  1. 新繩子
  2. 七條新繩
  3. 把頭髮編進機上的線

每一次,她都喊:「參孫哪,非利士人拿你來了!」每一次,參孫都輕鬆掙脫。

大利拉天天用話語催逼他,他心裡煩悶得要死,終於說出最關鍵的秘密:「我的母胎就作拿細耳人,從未剃過頭。如果剃了頭髮,我的力氣就離開我,我就和別人一樣。」

當他睡在大利拉的膝上,理髮的人進來,把他頭上的七根髮綹剃掉。「參孫哪,非利士人拿你來了!」他以為自己還能像從前一樣活動,卻發現全身無力,更可怕的是──「他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。」

非利士人抓住他,挖出他的眼睛,帶到迦薩,用銅鍊捆綁,叫他在監裡推磨。那個曾經扛走城門、殺千人的大力士,如今像一頭被拴住的牲畜,在敵人的笑聲中一圈一圈繞著磨石。


5. 黑暗中的禱告:重新戴上的冠冕

日子一天天過去,參孫的頭髮又慢慢長出來。他在黑暗中禱告:「上帝啊,我是罪有應得。你從母腹就把我分別出來,要我作拿細耳人。我卻貪酒、貪樂、貪美色,一步一步把自己交到仇敵手中。現在我眼睛看不見了,才知道我過去有多瞎。求你再給我一次機會,讓我為你的名打最後一場仗,即使拼上一條命,也願意。」

非利士人辦大祭,在大袞廟中聚會,三千多人坐在樓上觀看,要看參孫如何被戲弄。他對牽著自己的童子說:「帶我到托住房子的兩根柱子那裡,讓我靠一靠。」他把一隻手按住這根柱子,一隻手按住那根柱子,彎下身,竭力一推:「主耶和華啊,求你記念我。求你再加添我這一次力量,讓我一仗報仇,為我被挖的兩眼。」房屋便倒塌,壓死了裡面所有的人。那一次,他死時所殺的人比活著時所殺的還多。

這不是一個完美英雄的結局,卻是他生命中第一次真正「與神站在同一邊」。


三、解碼「拿細耳人」:分別出來的冠冕

「拿細耳人」這個字,在希伯來文裡有兩層意思:
作動詞:分別、禁絕 ——把自己從一般的生活方式裡分出來,表示「歸給神」。
作名詞:冠冕 ——好像頭上的一圈榮耀,告訴別人「這個人是屬神的」。

拿細耳人的三個記號是:

  1. 不喝酒、不碰葡萄製品:
    不讓自己常常沉醉在享樂裡。
  2. 不碰屍體:
    即使至親過世,也要讓別人處理喪事,
    表示他專心歸給神。
  3. 不剃頭髮:
    長髮就是他的冠冕,
    是他與神立約的外在記號。

參孫頭上有長髮,卻沒有一顆尊重約的心。他可以一拳打人、一手撕獅、一骨殺千人,卻不肯節制自己的脾氣和欲望。他像一個戴著王冠、卻不認真做王子的人,整天拿著權柄玩火,燒傷別人,也燒傷自己。

神對他非常忍耐:他靠近葡萄園,他在死獅子身上挖蜂蜜,他娶外邦女子,神都暫時沒有懲罰他。直到他把「與神的秘密」當作情話,說給大利拉聽,任由別人剪掉自己與神之間的記號,神才任憑他,被交在仇敵手中。最嚴厲的懲罰,不是立刻擊殺,而是神離開,任憑你照自己的意思去做

那時候,人會以為自己還像從前一樣,其實裡面早已空了。


四、不體貼肉體:從參孫學三個功課

聖經說:「人若愛世界,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。」「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,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。體貼肉體的,就是死;體貼聖靈的,乃是生命、平安。」

「肉體」不是指我們的身體,而是那個只想滿足自己、只看「現在舒服不舒服」、不管對不對的那一部分。

從參孫身上,我們可以學三個功課:

1. 情慾不能作導航

他說:「她合我的眼,我就要她。」眼睛看見的、心裡想要的,如果不拿去問神、問真理,只會像狐狸尾巴上的火,最後把自己和別人一起燒掉。

2. 力量不能替代順服

參孫很會「解決問題」:不爽,就出拳;被羞辱,就燒田;輸了謎語,就殺人拿衣服。他懂得怎樣用力量維持自己的面子,卻不懂得怎樣用順服保守神的名。

真正的冠冕,不是肌肉和名聲,而是願意跪下來問一句:「主啊,你要我怎麼做?」

3. 悔改比英雄更重要

參孫最後一次禱告,是在監獄裡。他看不見了,卻第一次真正「看見」自己。那個彎下身、用力推柱的姿勢,像是一個遲來的鞠躬:「主啊,我錯了。讓我最後一次為你而活。」

一個人願意回頭,神就願意再把自己的力放在他身上。


五、一句話說品格

「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,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。體貼肉體的,就是死;體貼聖靈的,乃是生命、平安。」(羅馬書 8:5–6)

戴冠冕的人,不一定都是王;願意聽神的話、學習不體貼肉體的人,才是真正戴著「生命的冠冕」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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